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標文件
我公司現需進行橋架安裝招標,采用自主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供應商,特邀請貴單位參與投標。
一、招標概況:
(一)項目名稱:鹽化電房北橋架安裝;
(二)竣工時間:2024年5月15日前;
(三)地點: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4月30日14時(北京時間);
(五)開標時間2024年4月30日14時(北京時間);
(六)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開標室;
二、招標內容:
施工范圍及技術要求詳見附件,需現場查勘。
三、投標人資質與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經營應具備的合法資質:需要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違法案件當事人投標;
(三)投標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人民幣/萬元;
(四)投標人應具備良好的服務能力,要求電話聯系后2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復,明確解決方案;
(五) 投標人須具有2023年度三個以上相關業績,若在我公司有施工業績的可不提供(提供業績表,合同復印件等);
(六)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中的單位投標;
四、投標:
(一)報價方式:報價為含增值稅送到價。如國家稅率調整,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二)付款方式:承兌匯票,施工完成,中標單位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招標單位入賬后付合同總價50%,驗收合格后三個月付合同總價40%,質保滿一年后,付清尾款。如投標人不接受招標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報價書中明確能夠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評標時作為參考。報價為含稅價,如有不同請注明。。
(三)本項目投標可通過線下方式進行:
采用線下投標應將報價書及相關資料以標袋形式送達,標袋外包裝必須用“封條”密封,封條“格式自定”,另需加蓋公章、法人章,填寫密封日期;在標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投標文件還應包括正本 1 份,并要求在投標截止日之前送達,逾期將作為作廢標處理。
(四)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訊請密封寄:
公司: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大港新區青龍山路8號
郵編:212006
商務聯系人:許亮 聯系電話:051188987791
現場聯系人:王傳紅 聯系電話:15905285589
(五)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聯系單位: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青龍山路8號
郵編:212006
聯系人:許亮051188987791
五、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一)開標
本項目由招標人組織評標小組負責開標工作,對各投標人報價進行評標,確定最終中標人。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便于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中標公示:中標信息將于開標后在索普集團官網公示,請各投標人登錄http://shyyl.com查詢。
(二)評標
在能夠滿足招標人技術要求及竣工期限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一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三)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流標處理,并可將相關投標方列入供應商負面清單,一年內不再接受參與投標工作。
(四)廢標
1、凡投標人不具備招標人明確要求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附件要求條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標人有關要求的問題,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2、投標人應如實提供符合市場規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報價。如果投標人的報價與市場價格明顯偏離并因此影響了招標活動的公正合理性,損害了招標人的正當利益,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可作廢標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中標人中標以后應嚴格按照標書約定與招標方簽定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做好施工和相關服務工作。對中標人所有違背標書及合同約定的行為,招標人均可持續保留與中標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權利。
(二)對不合格施工材料招標人應及時通知中標人,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仲裁期間中標人應保證影響招標人正常生產運行。
(三)如因投標人不能正常履約,對招標人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招標人供應商負面清單;如嚴重影響招標人生產經營活動的,招標人將依法追究投標方法律責任。
(四)投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列入招標人供應商負面清單。
(五)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投標即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
(六)招標人對違反約定的投標人或中標人將按《江蘇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2023年修訂版)》對投標人進行管理考核(詳見附件)。
(七)承包商單位需通過本公司承包商預審方可進場施工,審核清單詳見附件《承包商預審表》。
(八)承包商進場施工前需簽訂《承包商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方可進場施工,見附件《承包商安全環保管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