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置標識牌招標文件
1.報價須知
1.1招標項目名稱:定置標識牌(具體數量、材質、規格、內容見附件)。
1.2完成時間:2022年3 月31日前。
1.3付款方式:經我方驗收合格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兩個月內現匯付款。如投標人不接受招標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此注明:
,評標時作為參考。
1.4開標時間:2022年3月10日14:00(北京時間)。
1.5開標地點: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中心。
1.6報價須知:報價為含稅價,稅率為3%(如有不同請注明)。如遇國家進行稅率調整,則按合同含稅價格/(1+合同約定稅率)×(1+國家規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價格,開具發票。
2.投標人資質
2.1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廣告制作經營資質,在鎮江市設有常駐機構。投標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資質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
2.2投標單位具備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在本地有不少于100平米的工作場所,具有3名以上圖文設計人員,擁有大型企業或政府部門圖文宣傳資料的制作業績證明(需要提供不少于3份的業績證明)。
2.3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無行業處罰等不良行為記錄。投標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2年以上,能開具正規宣傳服務專用發票,在鎮江市設有常駐機構。
2.4投標人必須具備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要求電話聯系后4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復,明確解決方案。
3.開標、評標、流標及廢標
3.1 評標采取第一輪確定兩家中標候選人,第二輪根據中標候選人的二次報價確定中標人的評比方式。
3.2.1 在能夠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投標人中選擇總價最低的兩家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3.2.2 評標小組在開標現場電話聯系,要求兩家中標候選人進行二次報價,價低者中標,如果在價格同等的情況下,則按照投標人所提供的投標人資質的具體內容來決定。
3.2.3 在1.5指定開標時間的當天,請各投標人保持通訊暢通。中標候選人必須在的接到電話后10分鐘內進行二次報價,否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如評標小組開標現場電話聯系不上中標候選人,則視為放棄二次報價機會。放棄二次報價機會的以其第一次報價為準。第二次報價高于第一次報價的,以第一次報價為準。
3.2.4 評標小組不得泄露各投標人的報價。
3.3 流標
招標人如發現招標過程中有串標、陪標等擾亂招標人經營秩序的惡劣情況,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流標處理,并根據招標人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4 廢標
凡投標人不具備廣告制作經營資質的,或投標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價有空項的,或不符合設計圖制作要求的,經招標人評標小組評定,作廢標處理。
4.其他注意事項
4.1中標人須事先跟招標方確定好制作內容,核實制作尺寸,并保證制作的作品符合設計圖樣的要求,否則應及時調換或退貨處理。
4.1.1中標人須保證制作的作品一年內不發生退色、破損銹等情況,如有發生中標人需無償進行更換。
4.1.2如果制作不合格,招標人應及時通知中標人。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需仲裁,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執行。仲裁期間中標人應保證招標人正常使用。
4.1.3制作過程中對設計圖樣有調整的,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4.2如因中標人原因,對招標人宣傳制作造成影響的,招標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3中標人在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招標人《索普股份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處理。
4.4凡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疑義的,請在開標前按以下方式聯系: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丹徒長崗
郵 編:212006
聯系人:徐 筠
手 機:13805281004
5.請詳細閱讀本招標書,參與報價視為對本招標書所列之條款均表示接受認可。本次招標解釋權歸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所有。
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件:1.索普股份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規定
2.定置標識牌制作要求
3.各部門定置標識牌清單
4.報價單
集團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求索路101號 聯系電話:0511-88995088 集團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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