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集團公司機構調整,煤炭管理各部門的分工有所變化,相應的管理責職也作了調整。1月8日,由集團生產運行部牽頭,召集相關部門對集團煤炭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要求能源公司加強煤炭采購質量控制,嚴格執行煤炭采購原則,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春節期間煤炭供應。
新修訂的煤炭管理制度要求,在煤炭采購方面,其中化工煤的采購以“神優2”作為首選目標,其它煤種必須經集團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動力煤的采購采用招標方式,其他采購方式必須經集團分管領導書面同意后方可采購。此外,新制度還對煤炭報警值進行了合理微調。同時,生產運行部加強煤炭短駁計劃的制定與跟蹤工作,協同甲醇廠生計科與供銷公司合理安排船舶運力,確保甲醇廠需要的煤種及時到達甲醇碼頭。